那年我們戀愛談的如火如荼,人人都說我高攀了他。
他成績好,家境好,樣貌好,在外人看來,脾氣秉性也好,簡直完美男人。
唯一的短板,便是找了我這麼個女朋友。
我囂張,拜金,睚眥必報,是學校裏不好惹的惡女。
可是天殺的,在跟方笙在一起之前,我的人設明明是苦命堅韌的小白花。
一個男人,縱然他有萬般不好,但隻要營造個深情專一的名聲。
那麼全世界都會輕輕地吻上來。
小白花就變成了他顛倒黑白的那張嘴邊的飯粒子。
方笙成績好,如果不是我沒日沒夜給他補習功課,還在考場上鋌而走險給他扔小抄,他早掛科掛了八百次。
方笙家境好,我也是談到後麵才發現,他十六歲就被富婆包養。難怪他視錢如命,原來花的全是富婆姐姐的錢。
方笙樣貌好。這點無可爭議,不然他靠什麼拿下我、學妹、還有富婆等人呢?
方笙脾氣秉性好?
被我發現他出軌,一連打了他十幾個巴掌也一聲不吭是為溫;停電了學妹害怕,跑到人家床上嘴對嘴安慰是為良;被富婆老公發現奸情打斷三根肋骨,仍不計前嫌給富婆舔腳是為恭;睡完學妹,讓人A一半小孩嗝屁套錢是為儉;小抄被發現,毫不猶豫舉手:“老師,這是陳思思的”是為讓。
溫良恭儉讓,方笙,善呐!
可以上種種,卻都是在畢業前夕,學妹帶著完整的聊天記錄舞到我麵前時,我才大徹大悟。
正當我猶豫著如何跟他攤牌。
方笙卻在畢業典禮上,當著全校師生的麵給我求了婚。
我當時的確愣了一會兒。
周圍全是起哄的聲音,就連台上的校長也一臉甜笑地看著我們,跟著說:“答應他,答應他!”
聲勢浩大,一如當初追我的時候,在操場擺滿心形蠟燭。
我看著跪在我眼前的這個男人,他滿臉真摯,如果不是我剛剛才看到了那些聊天記錄和照片,幾乎也要被這天衣無縫的演技蒙混過去。
他說:“思思,嫁給我好不好?”
最終,我看著那顆璀璨奪目的鑽石戒指,害羞地點了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