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利民盜竊計劃書、破壞生產,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送北大荒農場勞動改造。”
“王耀民,參與盜竊、破壞生產,判處三年。王建宏,主謀之一,判處四年。”
“於瑩瑩,參與盜竊、生活作風問題,判處勞動教養兩年。”
“林大壯,被利用破壞生產,念其坦白交代,判處一年,緩期一年執行。”
“王俊,情節輕微,批評教育,交由王家村監督改造。”
這個判決,在這個年代,算是相當嚴厲了。
尤其是主犯張利民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