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像從出生就不受歡迎。
八歲那年媽媽縱火燒屋,我跟媽媽同時被困在火場,爸爸先抱起了媽媽,一直消防員來,才想起我也在房子裏。
事後爸爸認定我是放的火,為了讓媽媽息怒,再次打斷了我的右腿。
既然這個家這麼不歡迎我,那我也不要留在這裏了。
我喘了一口氣,艱難的吐出血水,目光漸漸模糊。
最終永遠的閉上了雙眼。
書上說人死後會變成星星,不是的,人死後會在世間遊蕩。
我的靈魂飄升,看著躺在地上骨頭盡斷,好似一團爛肉的東西,心臟陣痛。
我想過去看看,靈魂卻被人猛的拉扯,來到了醫院裏。
我看著媽媽躺在病床上,爺爺奶奶都圍在媽媽身邊,噓寒問暖。
爸爸拿著電話緊皺眉頭。
“真是長本事了,把媽媽害的住院,現在連電話都不接!等到回家非要好好收拾她!”
剛恢複平靜的媽媽忽然開口。
“老公,我們和她斷絕關係吧,我不想見到她。”
爸爸猶豫。
“月月,晴晴她畢竟是我們的親生女兒。”
媽媽忽然發狂一般大吼。
“我就是要她走,我一秒都不想見到她!我不想她當我的女兒,她害我害的還不夠嗎!”
我心頭酸澀。
可是媽媽,投胎到你肚子裏也不是我能控製的。
爸爸趕忙控製住瘋癲的媽媽,對她的溫柔哄道。
“好好好,我這就簽斷親書,別生氣了。”
隨後拿出電話給秘書打過去。
“準備一份斷親書,現在就送到小姐的房間,就說從此之後她不再是我的女兒。”
秘書一愣,帶著恐懼開口。
“王總,可是小姐她......她簽不了斷親書,她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