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八年前,我四歲,被一個男人用一塊麥芽糖從家門口騙走。
在火車上顛了幾天幾夜,我被帶到了一個叫“王家坳”的鬼地方。
人販子和村長王大貴就在村口的土路上交易。
我記得清清楚楚,王大貴蹲下來,捏我的胳膊,掰我的腿,翻來覆去地看,嘴裏嘖嘖有聲。
那不是看一個孩子,是看一頭牲口。
最後,他滿意地點頭,從懷裏掏出一遝錢:“行,根骨不錯,是個好苗子,養大了能生養,也能送去廠裏幹活。”
然後,他領著我,走到村裏的一間土坯房前,指著門口一對正在吵架的夫妻說:“從今天起,他們就是你爹媽。”
那對夫妻就是張根和劉翠花。
他們看見王大貴,立刻停下咒罵,換上諂媚的笑臉。
“村長,這丫頭......”
“給你們養,養肥了,聽我安排。掙的錢,我拿大頭。王大貴丟下這句話,背著手走了。
就這樣,我成了張家的“女兒”。
林殊這個名字,是我給自己起的。我不敢忘掉我真正的姓,不敢忘掉記憶裏爸媽模糊的臉。
所謂的“賣掉老牛給我補充營養”,真相是張根賭錢,一夜輸光了家底,把牛賣了去還賭債。
那段時間,他們家天天燉肉喝酒,我隻能從他們扔掉的骨頭上,刮下肉末吃。
所謂的“弟弟為我放棄上學”,更是天大的笑話。
張強從小就是個二流子,打架鬥毆,初中都沒讀完。他去工地搬磚,掙的錢全砸進了網吧和牌桌上。
有一次,我剛拿到體校發的幾百塊訓練補助,還沒捂熱,就被他翻了出來。
我衝上去搶,他反手就把我按在地上,一拳一拳地砸在我肚子上。
“你個買來的賠錢貨!吃的用的都是我們家的!老子拿你點錢怎麼了?還敢還手!”
我疼得蜷成一團,
劉翠花從屋裏出來,看見了,不僅沒攔著,還在旁邊吐了口唾沫。
“打!給我狠狠地打!讓她長長記性!別真以為自己是個金鳳凰,你就是個掃把星!賠錢貨!”
在劉家,我想夾一塊肉吃,劉翠花立刻伸手打掉我筷子,“你個賠錢貨!還想吃肉”,然後把我趕到豬圈旁。
我被村裏男孩欺負時,劉翠花不僅沒幫我,反而戳著額頭,罵我是狐媚子。
至於那個“最美村長”王大貴,他為我修的訓練場,用的地根本不是他的。
那是村裏孤寡老人李奶奶的菜地,是她的命根子。
李奶奶不同意,王大貴就帶著村裏幾個壯漢,半夜踹開了李奶奶家的門。
第二天,李奶奶就被人從屋裏抬了出來,渾身是傷,進氣多出氣少。
推土機直接開進了菜地,把青菜碾得粉碎。
李奶奶在床上躺了沒幾天,就咽了氣。
臨死前,她拉著我的手,眼睛看著我,嘴巴一張一合,卻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但我看懂了。
她的眼神在說:逃。
孩子,快逃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