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關於財產問題,法律有明確規定。”
“我的婚前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產生的收益,屬於我個人所有。”
“婚後收入,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我耐心地“科普”著。
“另外,如果你們堅持要打官司,我很樂意奉陪。”
“正好,我這裏也有些資料,關於你們的不太合理的消費記錄。”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隨即是更加氣急敗壞的聲音。
“你…你威脅我?!”
“我隻是陳述事實。”
我看了看時間。
“抱歉,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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