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不是來探望周明軒的,是來逼他簽字的。
我沒有去現場,但我能想象到那場麵有多“精彩”。
一邊是養育自己幾十年的父母,一邊是自己的後半生。
周明軒最終還是選擇了妥協。
或者說,他別無選擇。
在親情和巨大利益的雙重壓迫下,他簽下了那份財產轉讓協議和斷絕關係聲明。
很快,150萬賠償款,一分不少地打到了我妹妹的賬戶上。
我也履行了承諾,提交了諒解書。
周明軒因為“家庭糾紛”,被判了六個月,緩刑一年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