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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這場戲演到極致,我向法院申請了強製執行。
理由很簡單。
我現在需要變賣房產,來支付高昂的律師費用。而這套婚房登記在我個人名下,我當然有權利處置我的個人財產。
法院的執行人員上門時,媒體的長槍短炮早已嚴陣以待。
陳陽躺在簡陋的擔架床上,被執行人員客氣而堅決地請出他住了五年的家。
他看到我站在不遠處冷漠地注視著這一切,情緒徹底失控。
他掙紮著要從床上起來,嘴裏不停地喊著我的名字,質問我為何要如此絕情。
因為動作過大,牽動了身上尚未愈合的傷口,鮮血滲透了紗布。
“沈序秋!你沒有心!你沒有心啊!你怎麼能這樣對我?!”
他的哭喊聲淒厲而絕望。
“這是我們的家啊!沈序秋!你連唯一的一個家都不肯留給我嗎?”
他的質問通過直播鏡頭傳遍全國。
在拉扯中,他突然捂住胸口,臉色煞白,猛地栽倒下去。
舊傷複發,救護車呼嘯而至,將他緊急送往醫院搶救。
媒體全程直播了這場混亂,標題依舊聳人聽聞。
我被徹底塑造成了一個忘恩負義、將救命恩人活活逼上絕路的惡魔。
網絡上甚至有人發起了請願,要求對我這種“違背公序良俗”的惡人進行製裁。
庭審當天,法院門口擠滿了記者和憤怒的群眾。
他們高喊著“嚴懲沈序秋,還英雄公道”。
我從車上下來,數不清的咒罵聲砸向我。
“滾出去!”
“白眼狼!”
“陳陽英雄要是死了,你就是殺人犯!”
我頂著所有人的唾罵和詛咒,麵無表情地走進法庭。
那條路不長,我卻像是走過了整整五年。
法庭內座無虛席,氣氛莊嚴肅穆,卻又暗流湧動。
陳陽沒有出席,他的律師團隊代表他坐在對麵。
法官敲響法槌,庭審開始。
在雙方律師進行了簡單的開場陳述後,輪到我方舉證。
張博律師站了起來,聲音清晰而有力:
“審判長,我方現申請提交一份新的核心證據,並要求當庭播放。”
他舉起一個證物袋,裏麵裝著的,正是那支小小的黑色錄音筆。
“這份證據,足以顛覆本案,以及五年前那場火災案的所有認知。”
法庭內一片死寂。
所有人的目光,無論是法官、律師、陪審員還是旁聽席上的記者,全都聚焦在了證物席上那支小小的錄音筆上。
那裏麵,藏著一場遲到五年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