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儒法兩家爭論千百年的終極難題。
“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這是儒家聖人定下的調子,認為親人之間互相隱瞞罪行,是符合人倫天性的“直道”。
但法家則主張,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法律麵前,不應有任何親情可講。
這個問題,怎麼回答都是錯。
偏向儒家,則有違國法;偏向法家,則有悖人倫。鄭玄那種老狐狸,絕對會用春秋筆法和稀泥,但眼前這位,可是純粹的法家幹吏。
楚墨深吸一口氣,腦中無數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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