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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後,判決書下來了。
法院判決張雅敗訴,並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一、立即停止誹謗行為,在所有傳播平台公開道歉;
二、賠償被告精神損失費五十萬元;
三、承擔全部訴訟費用十萬元;
四、案件移交檢察院,追究刑事責任。
張雅聽到判決,直接癱倒在法庭上。
六十萬的巨額賠償,對她的家庭來說也許不算多。
但可怕的是,她還要麵臨刑事起訴。
網絡誹謗罪、尋釁滋事罪,最高可判五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公布的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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