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按住文件,看著她:“別急,先聽聽條件。”
“第一,在小區公告欄、業主群,以及三家全國性報紙的頭版,連續一周刊登你的道歉信,內容必須經過我的律師審核。”
“第二,你對我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共計五十萬元,一周內打到我指定的慈善基金會賬戶,用於資助貧困地區的失學兒童。”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條。你主動去公安機關,指證莊曉曼是如何教唆你們對我進行圍堵、辱罵和騷擾的。你必須作為汙點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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