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東西是有關於十幾年前陶太傅等人貪墨的錢的最終去向的殘存證據,那些錢大多都給了定文縣子和清樂縣男,為的是收買他們,好一起對付蘇家。
這些殘證隻是細微末節,定不了趙尚書的任何大罪,頂多是證明趙尚書知道陶太傅和定文縣子等人的勾結,有個‘知情不報’的罪名。
這知情不報的罪名是大還是小,全取決於趙尚書的選擇。
趙尚書若是自首,將功贖罪。
等到秦燊命人搜查趙尚書府時,單從知情不報這個罪名來說,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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