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找律師,讓律師教你的兒子寫申訴書,找我有什麼用?”
“律師找過了,有價格不菲的,也有免費做公益的,都沒用。”
案發時我還小,才六歲,後來讀警校時老師有講過這個案子,那時候老師沒明說,但他話裏有話,我聽得出來他也覺得這個案子有冤情。我還記得那堂課的結尾,老師說,這個世界有無數的巧合,連人類的誕生都是一係列巧合促成的,所以我們辦案不能隻靠單一的證據或者口供,一定要把證據鏈做完整,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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