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最終,法庭宣判。
高鵬,作為主犯,犯合同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
劉薇,作為從犯,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
同時,法院判決,他們之間的《股權轉讓協議》無效,劉薇需將“薇言科技”100%的股權返還給我,並退還所有非法侵占的公司資產共計487萬元。
當我走出法院大門,陽光刺得我有些睜不開眼。
贏了。
我贏回了我的公司,贏回了我的錢,也為我被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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