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混亂又不堪的一晚,我也不記得自己是怎麼度過的。
我隻知道葉初夏沒有再回來。
而十二月的夜晚,又太冷。
冷到我開著空調,寒氣還是無孔不入的將我包圍。
我幾乎一夜沒睡,腦子裏天人交戰。
我已經決定了離開,但又不甘心把一切拱手讓人。
憑什麼要我放棄一切,而他們的代價隻是——
失去我?
「沈闊,你怎麼了?臉色好差啊。」
同事調侃的笑道:
「你出一趟差,好像把魂都弄丟了。」
我僵硬的扯起嘴角,聽著他們的閑談。
他們正討論小說中男女主至死不渝的愛情。
「男主無論在什麼地方,女主都能第一時間找到,這不是愛是什麼?」
接水的動作頓住。
那些曾經被我忽略的細節,現在一一浮現,而我終於遲鈍的後知後覺。
我想起一開始去找情緒崩潰的徐嘉平,葉初夏不情不願,要我哄著才肯起身。
而後來,她總是在第一時間穿上外套。
我們也從兩人一起,變成了更高效率的分頭行動。
我打了無數電話,喊啞了嗓子也找不到人。
可葉初夏總是能輕易的將徐嘉平從犄角旮旯的地方領出來。
他們說是碰巧。
我沒有多想,也沒心思多想。
看到徐嘉平站在我眼前,我隻覺得慶幸。
慶幸他還好好的,慶幸還有葉初夏能找到他。
還有什麼是被我疏忽的?
哦,還有葉初夏做的早餐。
從給我的獨一份,變成「不小心做多了」,於是便讓徐嘉平順手解決。
三個人宅家看電影,一個在我眼中無聊至極的片段,卻能讓他倆不約而同的笑出聲。
......
我是挺蠢的。
被所謂的愛情和友情所蒙蔽。
成了一個心盲眼瞎的傻子。
「沈闊!水滿了!」
滾燙的熱水灑在了我的手背,我慢半拍的感受到疼痛。
手上已經被燙出了幾個水泡。
簡單的衝了下冷水,我請假去了醫院。
挑破水泡的過程其實挺疼的。
但是隻有擠出膿液,傷口才能快速愈合。
我定定的看著醫生的動作,撥打了搬家公司的電話。
哪怕我走了,也不想讓徐嘉平就這麼順理成章的成為我婚房的男主人。
膿液,就應該為千夫所指,發爛發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