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安排在周二上午。
我沒有去現場。
助理帶回的錄像裏,潘倩穿著囚服,整個人瘦得脫了形。
檢察官念起訴書,念了整整二十分鐘。
詐騙罪——偽造貧困證明,騙取懷仁計劃資助名額。
敲詐勒索罪——索要五百萬元“封口費”。
誹謗罪——網絡造謠,轉發量超五千萬。
尋釁滋事罪——煽動學生聚眾鬧事,擾亂教學秩序。
辯護律師還在做最後的掙紮。
“法官,我的當事人......她還年輕,隻是一時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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