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朱允熥覺得案卷有問題,或是審理結果有偏頗,可以駁回案卷,讓當地縣令重新調查審理。
若是覺得縣令審案不公、有失偏頗,他這個府衙推官,也有權親自接手審理。
這般來看,推官一職,責任重,權力也大,但實則算不得忙碌。
畢竟,大多數案子都經了縣衙初審,朱允熥隻需複審核查,有問題駁回,實在需要親自主理的,才會出麵處理。
不過小半個上午,朱允熥將下轄五縣上報的七八個案卷盡數審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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