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月後,我收到了一張法院傳票。
蘇頌起訴我,要求分割我的財產,並且索要五百萬的“精神損失費”和“青春損失費”。
理由是:我隱瞞巨額收入,導致他在婚姻中處於弱勢地位,心靈受到了極大創傷。
看到起訴書的那一刻,我笑得眼淚都出來了。
人不要臉,果然天下無敵。
開庭那天,蘇頌全家都來了。
蘇頌穿了一身借來的西裝,頭發梳得油光鋥亮,仿佛勝券在握。
婆婆坐著輪椅,歪著嘴,眼神怨毒地盯著我。
楊敏打扮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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