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官你好,我來自首。”
我手裏提著血淋淋的殺豬刀,神色平靜的站在警察局大廳裏。
吵鬧的警局瞬間陷入安靜,所有人的目光聚焦過來。
一天前,改邪歸正後成為屠夫的我因為一棵桂花樹殺了人,還分了屍。
警察押著我去審訊室的前一秒,法醫帶著驗屍報告闖進來:
“等等,他不是真正的殺人凶手!”
我詫異的看過去。
人,真的是我殺的啊!
1
法醫臉上也帶著猶疑,最終還是把手裏的驗屍報告遞給了刑偵隊隊長。
李隊接過去看了幾秒,臉色也變了。
他眼裏滿是疑惑,我心裏更是一頭霧水。
驗屍報告上究竟寫了什麼?
竟然立刻讓他們相信,我不是凶手?
沒等我想出個所以然來,李隊沉吟半晌,叫年輕隊員暫時把我關押。
他則意味深長的看了我一眼,急匆匆走了。
警局的飯還是一如既往的清湯寡水。
我卻從這久違的滋味裏,品出些懷念的感覺。
三十年前,我捅了搶走我全部家當的混混。
因為主動投案,加上混混沒死,我被判了防衛過當,在牢裏蹲了二十五年。
在監獄裏,我積極改錯,認錯態度良好,還提前了幾年出來。
誰也沒想到,才過了四年,我就敢再次犯案。
來送飯的年輕警員對上我凶狠的視線,嚇得忙錯開眼。
我把吃完的一次性飯盒收好,閉目等著外出的李隊回來審訊我。
屍體上,肯定留著我因為顫抖而扭轉刀口的痕跡,和當年一模一樣。
指紋,甚至凶器,我都沒特意抹去。
法醫到底怎麼得出我不是凶手的結論?
進入審訊室的第二個小時,李隊回來了。
他把一個藥瓶放在桌子上,冷冷開口:
“姓名。”
我坐直身體,配合的把個人信息全部都說了。
李隊拿起那個藥瓶,銳利的眼神直直盯著我。
“這個,是從你家裏搜出來的獸用氯丙嗪,裏麵有一板藥少了8顆,你用在哪裏了?”
我有些想笑。
“警官,我是殺豬的,你覺得我用在哪......”
話沒說完,我猛地意識到不對。
李隊能特地拿來問我,證明這東西與案子有關。
電光火石之間,我咽下沒說完的話,語氣漫不經心:
“李警官都在我家裏搜到了,又何必多此一舉問我?”
“用掉的藥,自然是用在了該用的地方。”
對麵的李隊眼神帶著審視。
他將藥瓶在桌上輕輕一磕,聲音在安靜的審訊室裏顯得格外清晰:
“既然你不願正麵回答,那我換個問法——剩下的氯丙嗪,你用在那對夫妻身上了吧?”
我身體微微前傾,手銬在桌沿碰出細響,咧嘴笑了:
“警官英明。藥是喂了,刀也動了,跟三十年前一樣,手生,捅進去的時候抖了幾下,刀口應該扭得挺難看。”
“不過殺豬練出點技巧,分屍分得挺利落吧?”
我抬了抬下巴,指向門外。
“凶器我帶來了,血都沒擦。他們的皮肉裏,也該有我的指紋吧?這些,還不夠定我的罪?”
李隊雙手交握,目光沉靜地看了我幾秒,忽然緩緩搖頭。
“現場沒有你的指紋。”
我心下一驚。
李隊銳利的目光盯著我。
“整個屋子裏,除了兩名死者自己,沒有任何其他人的指紋、腳印,甚至一根頭發。幹淨得像是從來沒有外人進入過那裏。”
我不動聲色的咽了口唾沫,掌心濡濕,聲音帶著幹澀的緊張和強裝鎮定:
“誰說他們家裏就是第一案發現場了?”
“他們住小區一樓,人來人往,警官,你覺得我會蠢到直接在他家動手?”
李隊點點頭,身體前傾,壓迫感透過桌子傳來:
“是嗎?可死者的身體裏,沒有檢出任何氯丙嗪成分。”
“反倒是檢測出了氯化鉀,你前天剛殺了人,今天就能記不清給受害者用了什麼藥?”
我心裏猛地一沉,臉上卻還掛著那副無所謂的笑:
“喲,那我記錯了?可能氯丙嗪用在我家豬身上了。”
“別裝了!”
李隊的聲音陡然嚴厲。
“你既然主動自首,就說明還有點良知,趕緊老實交代你的同夥是誰!”
我嗤笑一聲,靠回椅背,像是聽到了什麼笑話。
“同夥?”
“李警官,我蹲了二十五年大牢,出來就是個殺豬的,身上還背著案底。街坊鄰居見我都繞道走,誰願意跟我往來?還同夥......您太看得起我了。”
審訊室裏的空氣仿佛凝固了。
李隊正要再開口,門突然被推開了。
一個年輕警員探進頭,臉色有些古怪,壓低聲音說:
“李隊,外麵又來了個人來自首,說那對夫婦是他殺的。”
“並且,凶器他也帶來了。”
2
我臉上的笑容瞬間僵住。
李隊倏地站起來,椅子腿刮過地麵發出刺耳的聲響。
他深深看了我一眼,那眼神裏混合著審視、疑惑和一絲驟然升起的警惕。
隨後他拿起藥瓶和記錄本,快步走了出去。
門關上的一刹那,審訊室重新陷入寂靜。
我低下頭,看著手腕上冰冷的手銬。
不對......
一切都太不對了。
人是我殺的,屍體也是我分解的。
可如果法醫驗出了氯化鉀,而現場還沒有我的指紋......
難道,有人在我動手之前,先給那對畜生投了毒?
不對......
還是不對。
那我入室之後的指紋去哪裏了?
我麵上平靜,心裏卻已經翻江倒海。
不知過了多久,李隊推門進來,把手裏的筆記本啪的一聲甩在桌子上,目光如炬。
“張朗青。”
他盯著我,吐出這個名字。
我抬起眼,表情一片空白。
“獸醫,三十六歲,你認識他嗎?”
我表情未變分毫。
“不認識。”
李隊沒動,仍舊觀察著我臉上每一寸肌肉的牽動。
半晌語氣帶著勸慰:
“陳屠!你既然願意來自首,就說明心裏還有點良知。”
“老實交代你們到底是怎麼認識的,又是怎麼分工作案的,還有作案動機到底是什麼!”
我無奈的聳了聳肩。
“警官,我說了,我不認識那個叫什麼張什麼青的獸醫。”
“你要是不信,就自己去查。通話記錄,社交軟件,銀行流水,查一切能查的。能查到我和他有半點瓜葛,我認了。”
話音剛落,門被推開,有警員拿著文件進來。
“李隊,這是兩位嫌疑人的社會關係網,初步篩查,沒有任何交集。”
李隊接過材料,快速翻看著,眉頭越鎖越緊。
“網絡上的呢?那些隱藏的、需要特殊方式登錄的境外服務器呢?”
我垂下眼,沒等警員回答便搶先道:
“別白費力氣了。”
“我們不認識。他也在那個時間動了手,隻能說明那對夫妻的敵人,不止我一個。”
“你們有時間在這研究我的社會關係,不如查查,為什麼想殺那對夫妻的人那麼多。”
李隊把材料扔在桌上,揉了揉眉心。
他眼神裏的疑慮非但沒有消散,反而沉澱得更深。
“安排一下,”
他對旁邊的警員說,目光卻落在我身上。
“讓這兩位‘不認識’的凶手,見一麵。”
對峙室裏,我第一次見我的同夥。
他也在看我,鏡片後的眼神裏有緊張,有探究,還有一絲茫然。
唯獨沒有後悔。
我試探著開口,聲音幹澀:
“你也是......因為那棵桂花樹?”
張朗青的身體幾不可察地一震。
他緊緊盯著我,然後極其緩慢卻又異常堅定地點了點頭。
“還裝不認識?”
李隊猛地一拍桌子,厲聲喝道。
我和張朗青幾乎同時轉向他。
半晌我無奈聳聳肩,語調漫不經心。
“沒什麼可裝的,見了麵之後,我更確定沒見過他。”
張朗青推了推眼鏡,也點了點頭。
李隊語氣多了絲不耐煩。
“我勸你們老實交代,你們到底怎麼作的案?時間線!”
張朗青吸了口氣,率先開始陳述:
“8月22號晚上,我偽裝成送水工人,以檢查水質為借口進了他們家。”
“趁他們不注意,在客廳的水壺裏加入了過量氯化鉀。”
“那東西無色無味,溶解快,喝下之後,他們很快就會心臟麻痹。”
“十幾分鐘後,我看到他們捂著心口倒在床上,知道神仙難救,所以就走了。”
李隊抬頭看他。
“沒別的了?”
張朗青搖搖頭。
“雖然他們小區一樓監控壞了,但是小區門口的監控應該拍到了我離開的時間。”
李隊於是把目光轉向我。
我不慌不忙開口:
“22號九點半,我給他們小區3棟的人送豬肉,結束之後去敲門,沒人應,我伸手一按,門就開了。”
我的手指神經質地摳著扶手粗糙的邊緣。
“房間裏燈沒關,但他們躺在床上睡著了,我悄聲進去三兩下給他們捅了幾刀。”
李隊眼裏的疑惑更重。
“所以,你們是說,你們互不認識,選擇在同一晚作案,隻是巧合?”
張朗青靠在椅子上,推了下眼鏡。
“雖然聽著有點離譜,但事實就是這樣。”
李隊死死盯著我和張朗青,見我們的確不像說謊,眉頭緊皺。
某一個時間點,他突然身體前傾,目光銳利,死死的看著我,問出了讓我意外的問題:
“那對夫妻的手,去哪裏了?”
3
我和張朗青同時愣住了。
我幾乎是下意識的,帶著點迷茫的問出聲:
“什麼?”
李隊眼裏的探究更重。
“不是你分的屍嗎?我們在各個角落找到了大部分屍塊,唯獨少了兩名受害者的右手。”
“被你,還是被你們倆一起藏哪裏去了?”
我下意識地看向張朗青。
他也正看向我,蒼白的臉上帶著明顯的、難以掩飾的驚愕和困惑。
李隊的聲音帶著威壓。
“還是說,被你們的第三個同伴,藏起來了?”
我瞳孔不可控製的緊縮。
消失的指紋,我放在房間裏最後出現在城市各個角落的屍塊,還有消失的右手......
難道,那天晚上,在那間充滿血腥味的屋子裏,除了我們這兩個凶手,還有第三個人?
我後背都浮出一層冷汗。
對麵的張朗青突然開口:
“是我藏的。”
對上我和李隊探究和意外的目光,張朗青臉色更加蒼白,聲音卻很堅定:
“回去之後,我不放心,又折了回去,看見臥室裏的屍塊,一時慌了神,便打包丟在各個角落。”
“至於右手,可能是丟進海裏了,記不太清了。”
李隊指尖點著桌麵,聲音帶著不容置疑的肯定:“你說謊。”
張朗青身形一僵。
“根據我們調取的監控,你當天晚上離開案發地點後,直接回了家。直到第二天早上七點零五分才出門。”
“這期間,沒有任何一個攝像頭拍到你再次離開那棟樓。你告訴我,你怎麼拋屍?”
張朗青咽了咽唾沫,聲音發虛:
“我......我避開了監控。”
李隊嗤笑一聲,眼神明晃晃的寫著不信。
僵持之間,李隊手機一響。
他拿出一看,臉色一變,隨後又看向對峙室的我們。
“拋屍的嫌疑人已經抓到了,陳屠,張朗青,我給過你們機會!”
我麵無表情的坐著,心裏輕歎一聲。
很快,因為警察通過小區監控進行排查時主動投案的外賣員吳誌超對所犯事實供認不諱:
屍體是他藏的,指紋證據也是他擦掉的。
那消失不見的兩隻右手也在小區一樓的花壇上找到了。
警察查來查去,發現我們彼此三人真的互不認識。
8·22分屍案,因手法凶殘,且有三個互不認識,但都有案底的凶手共同作案的離奇轉折,經由媒體報道和網絡發酵,徹底引爆了輿論。
在巨大的民意壓力和上級限期破案的命令下,案件的偵查以超乎尋常的速度推進。
三名嫌疑人對基本事實的供認不諱以及社會關係的互不相識顯得證據鏈清晰卻又詭異。
很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案子移交法院。
開庭當天,法院外圍滿了記者,旁聽的群眾神情激憤。
聽到法官宣讀案件細節和血腥的供詞證物時,眾人更是氣得滿臉通紅,紛紛希望法官重判。
法官嚴肅的掃過我們的臉:
“現在,本庭最後詢問一次:被告人陳屠,張朗青,吳誌超三人,素不相識,沒有共謀,卻幾乎在同一時間段,對被害人劉建軍、王秀娟夫婦實施侵害,最終導致其死亡並分屍。”
“你們各自的作案動機,究竟是什麼?”
法庭裏落針可聞,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我們身上。
沒有事先約定,沒有目光交彙,幾乎時同一時間,三個陌生人,給出了相同的回答。
“因為他們該死!”
我的聲音含著無限恨意:
“從他們在門前種下那棵桂花樹的那一天,他們就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