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一周後,我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江嶼起訴離婚。
理由是“感情破裂”。
訴狀裏寫得很清楚:要求分割婚後財產,但主張公司股權為其個人婚前財產及個人努力所得,與我無關。
附上的證據,包括那份我還沒簽的《確認書》草稿,以及楚雨的證言——證明我“長期不工作,不關心丈夫事業,對家庭無貢獻”。
我看完訴狀,反而笑了。
笑江嶼的急不可耐。
笑自己的後知後覺。
李律師很快打來電話。
“江太太,對方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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