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悅走到王主管身邊,眼眶泛紅。
“陳實,我知道你窮。”
“但你不能為了錢,連臉都不要了。”
“我給王總的投資款,那是我自己賺的。”
我拿出手機,點開轉賬記錄。
“你自己賺的?”
“這三年每個月一萬五,全是我打進你卡裏的!”
林悅抹了抹眼淚。
“你平時吃我的住我的,難道不該給錢嗎?”
圍觀的同事紛紛搖頭。
“原來陳實是個吃軟飯的。”
“吃軟飯還這麼囂張,真是長見識了。”
我氣得渾身發抖。
“每個月一萬五的房租?”
“我租的破單間一個月才一千五!”
王主管拿出一份處分決定。
“陳實,鑒於你品行惡劣。”
“嚴重影響公司秩序。”
“公司決定開除你,並扣發本月全部工資。”
他把文件扔在我腳下。
“把字簽了,滾蛋。”
我踩在文件上。
“我不會簽的。”
“你們這對狗男女,一分錢都別想拿走。”
王主管冷笑。
“保安!”
兩名保安從人群外擠進來。
王主管指著我。
“把他趕出去。”
保安架起我的胳膊。
我奮力掙紮。
“放開我!”
王主管走到我麵前,壓低聲音。
“陳實,跟我鬥,你還嫩了點。”
“你那五十萬,權當是給我和悅悅的份子錢了。”
我被保安拖出公司大門。
我站在大樓外,拿出手機打給律師。
電話那頭,律師的聲音很冷淡。
“陳先生,你這種情況很難辦。”
“賬戶在對方名下,你需要證明這是附條件贈與。”
“而且打官司需要時間,起碼半年以上。”
“訴訟費和律師費你先準備五萬。”
我掛斷電話。
我所有的錢都在那張卡裏。
現在我連五百塊都拿不出來。
手機又響了。
是房東打來的。
“陳實啊,你女朋友把房子退了。”
“押金她拿走了,你今天必須搬出去。”
我捏緊手機。
“她憑什麼退租!”
房東不耐煩地說。
“合同是她簽的,她當然能退。”
“給你半天時間,下午我來換鎖。”
我掛斷電話,直接坐在了馬路牙子上。
下午下班時間。
我守在公司地庫出口。
一輛黑色奔馳開了出來。
王主管坐在駕駛室,林悅坐在副駕。
我衝上去攔在車前。
奔馳猛地刹車。
王主管搖下車窗,破口大罵。
“你找死啊!”
我走到副駕旁邊,拍打車窗。
“林悅,你把押金還給我!”
林悅搖下車窗,滿臉厭惡。
“那是我簽的合同,押金當然歸我。”
“你要是沒地方住,去睡橋洞啊。”
王主管拿出一疊一百元的現金。
他把錢卷成一個團,砸在我臉上。
“拿去打車,別像條狗一樣纏著我們。”
錢掉在地上,散開了。
我沒有去撿。
我盯著林悅。
“你真的要做到這種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