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叫方弈,四十出頭,專打婚姻財產案。
他看完所有證據後,跟我說了三個字:“穩贏。“
“你婚前賣房所得的六十二萬屬於個人財產,投入公司後可以主張返還。後續投入的九萬也有轉賬記錄,可以追回。“
“至於海景房,首付來源於公司賬戶,而公司啟動資金是你的婚前財產,你完全可以主張權益。“
“另外,婚後五年的家庭開支幾乎全部由你承擔,分割財產時法院也會考慮。“
我問他:“如果他們轉移資產呢?“
方弈笑了笑:“所以我建議先申請財產保全。“
一周後,法院批準了財產保全。
趙文博名下的那套海景房,被凍結了。
我媽出院那天,我把她接回了老家。
路上她一直念叨:“知意,趕緊回去上班吧,媽自己能照顧自己。“
“媽,我辭了職。“
我媽愣住了:“為什麼?“
“想休息一段時間,陪陪你。“
我沒告訴她真正的原因。
接下來要做的事,需要時間和精力。
回到老家後,我剛安頓好我媽。
趙文博的電話就打來了。
“林知意!你搞什麼鬼?法院憑什麼凍結我的房子?!“
他的聲音裏有了慌張。
這是結婚五年來,他第一次對我露出慌張。
我靠在院子裏的藤椅上,聲音平靜:
“你的房子?那套房子的首付,是用我賣房的錢開的公司出的。你覺得,那是誰的房子?“
電話那頭沉默了五秒。
然後他壓低聲音:“你什麼意思?“
“意思很簡單。離婚。還錢。“
電話被掛斷了。
十分鐘後,婆婆的電話打來了。
我沒接。
又過了半小時,母子倆輪番轟炸。
我看了一眼來電顯示,關了手機。
第二天一早,我被一陣急促的敲門聲吵醒。
打開門——趙文博和婆婆站在門口。
趙文博臉色鐵青。
婆婆雙手叉腰,眼睛瞪得像銅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