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曉梅滿眼淚水,她想起了自己的妹妹,然後擦掉淚水看著張建國:
“我妹妹已經死了,所以我不會替我妹妹原諒你。”
是啊,無論是懺悔還是愧疚,對於真正的受害者而言,已經沒有價值了。
因為他們已經消失了。
最後法官宣布了最終判決:
方曉梅因綁架罪、偽造證據罪、非法使用催眠術等罪名,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張建國因為當年的行為,被警方重新調查。
雖然已過追訴期,但他還是受到了輿論的譴責。他帶著張子豪搬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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