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警察分別給我們做了筆錄。
我身上的傷被拍照留證,醫生也來做了初步檢查。一切證據都指向蔣昊新。
然而就在警察準備正式拘留蔣昊新時,我媽突然跳出來:“警察同誌,我作證!是我讓他來的,我們就是鬧著玩的!我女兒同意的!”
我震驚地看著她。
警察也皺眉:“女士,你說的是真的?”
“當然是真的!”我媽拍著胸脯,“我是她親媽,還能害她?就是小情侶鬧別扭,搞大了而已!”
她甚至拿出手機,翻出轉賬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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