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局門口,林述簽完離婚協議,笑著說:“你沒工作沒房,離了婚你住哪?五套房全歸我,給你兩萬補償金。”
他媽在旁邊補刀:“當初就該聽我的,不該讓你進門。”
十二年,五套房的首付、裝修、還貸,我出了六百多萬,房產證上一個字都沒我。
他們以為我會簽字淨身出戶。
我轉身把裝著十二年轉賬記錄、還貸流水、裝修合同的牛皮紙袋遞給律師:“法院見。”
林述冷笑:“房產證都是我們家名字,你告也沒用。”
1
民政局的長椅硬得硌腿。林述簽完字,把筆甩在桌上,斜眼看我:“你沒工作沒房,離了婚你住哪?”
他母親站在旁邊,手裏攥著那份離婚協議,補刀比他還狠:“當初就該聽我的,不該讓你進門。”
我沒接話。轉身從包裏抽出一個牛皮紙袋,遞給等在門外的律師。袋子很厚,裝了十二年的轉賬記錄、還貸流水、裝修合同。律師接過去,點頭,轉身就走了。
林述瞥了一眼,嗤笑:“裝模作樣。離婚協議我都擬好了,你淨身出戶。”他從他媽手裏抽出那份協議,啪地拍在我麵前,“五套房全歸我,給你兩萬塊補償金,簽字。”
我看著那份協議。第一套房市值三百萬,第二套學區房四百二十萬,第三套、第四套、第五套......每套房的首付、裝修、還貸,我都記得清清楚楚。十二年前第一套房,我轉了二十萬首付,他媽當時說“先寫林述名字,結婚了都一樣”。
都一樣。
我推開協議:“法院見。”
林述愣了兩秒,笑出聲:“隨便,浪費時間而已。”他母親湊過來,盯著我手裏的包,“一堆廢紙有什麼用?房產證都是我們家名字。”
我站起來,包扔肩上,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麵上,哢噠哢噠。身後林述對他父母說:“她在虛張聲勢,房產證上連她名字都沒有。”
他父親接話:“就是,當年咱們商量好的,房子給兒子。”
我走出民政局,陽光刺眼。
律師事務所在國貿,三十二層。律師姓周,四十多歲,翻開證據清單的時候沒說話,隻是不停地在關鍵處畫紅線。
“第一套房,你的轉賬記錄?”
“二十萬首付,每月還貸三千,我轉了八年。”我把手機遞過去,銀行APP裏的轉賬記錄從2011年排到2019年,每一筆都標注了“房貸”。
周律師放大屏幕看,點頭,繼續翻:“第二套呢?”
“學區房。2015年買的,首付三十萬,我出了十八萬。裝修四十萬,全是我刷的卡。”我又翻出裝修合同,每一頁都有我的簽名和付款憑證。
周律師看完五套房的資料,抬頭:“你這些證據,他們知道嗎?”
“不知道。”
“為什麼不知道?”
“因為他們覺得,我不敢要。”我靠向椅背,“十二年了,他們以為我習慣了。”
周律師在證據清單上蓋章,立案材料整整齊齊碼在桌角:“婚姻財產糾紛案,明天就能遞交法院。你確定要走這一步?”
“確定。”
他把一份文件推過來:“受理通知書下來後,對方會收到應訴通知和你的財產分割訴求。做好心理準備,他們會找你。”
我簽字,筆尖劃過紙麵的聲音很輕。
走出律師事務所,手機震了十幾下。林述的微信:“你玩真的?”“有話好好說。”“別鬧了。”
我全刪了,順手把他拉黑。
2
法院受理案件的第三天,林述給我媽打電話。我媽轉頭問我:“他說你要分他家房子?”
“不是他家的,是我的。”我把應訴通知書的照片發給我媽,“法院受理了。”
我媽沉默了很久:“那你接下來住哪?”
“我租了房。”
她又問:“錢夠嗎?”
“夠。”我掛了電話,窗外車流聲嗡嗡作響。
林述收到應訴通知書那天,把文件摔在他家茶幾上。他媽給我發語音,聲音尖得像指甲劃玻璃:“你要分兩套房?做夢!”
我沒回。
第二天,林述找了律師。我不知道他們談了什麼,但周律師下午給我轉發了一條消息:“對方律師要求調解,願意給你二十萬。”
“不接受。”
“預料之中。”周律師又發來一條,“他們現在應該在找證據,你等著。”
我等了三天。
林述他爸翻了一整晚的櫃子。我知道,因為林述的表妹發朋友圈,配了張照片:客廳裏堆滿紙箱,他爸坐在地上,滿頭白發在燈光下晃眼。
配文是:“叔叔找當年的購房合同,找了一宿。”
評論區有人問怎麼了,表妹說:“嬸嬸要分家產。”
我截了圖,發給周律師。
周律師回複:“他們找不到。”
“為什麼?”
“因為還貸記錄在銀行係統裏,購房合同隻能證明產權歸屬,不能證明你'自願放棄'出資。他們沒有你的書麵贈與聲明。”
我盯著聊天框,突然想起十二年前,第一套房裝修,我刷卡四十萬,林述他媽說:“你倆都結婚了,還分什麼你的我的。”
那時候我信了。
林述他媽給我打電話,我接了。
“那些錢是你自願給的!”她的聲音在發抖。
“法庭說。”我掛了。
她又打,我直接關機。
手機重啟後,周律師發來消息:“對方律師剛才聯係我,說他們會在開庭前補充證據。”
“什麼證據?”
“大概是想證明你'知情且同意'不署名。但他們沒有書麵材料,隻能找證人。”
我笑了:“找誰?他們家親戚?”
“可能。”周律師頓了頓,“別擔心,你的證據鏈完整,他們翻不了盤。”
林述那晚給我發了二十幾條微信。我換了新號,舊號扔在出租屋的抽屜裏,屏幕一直亮,震到沒電。
我站在新租的單身公寓陽台上,這裏離法院很近,十五分鐘車程。窗外是這座城市的夜景,霓虹燈晃得人眼暈。
十二年前我嫁給林述的時候,也是這樣的夜晚。他媽說:“房子寫兒子名字,這是我們家的規矩。”
我那時候想,結婚了,規矩就是規矩吧。
現在想想,規矩他媽是用來欺負人的。
3
開庭前調解,在法院三樓的調解室。林述穿了件新襯衫,他媽化了妝,他爸拄著拐杖,三個人坐成一排。
我和周律師坐對麵。
調解員是個五十多歲的女法官,翻開卷宗:“雙方都到了,先說說訴求。”
林述搶著開口:“法官,我養了她十二年。”
周律師把我的工資流水推過去:“2011年到2023年,我當事人的月薪一直比對方高。請問'養'從何說起?”
林述臉憋紅了。
法官看完流水,點頭,轉向林述他媽:“五套房的出資情況,你們這邊怎麼說?”
林述他媽挺直腰板:“都是我們家的錢。她沒出一分。”
周律師又推過去五份材料:“第一套房,我當事人轉賬二十萬首付。第二套,十八萬首付加四十萬裝修。第三套......”每一筆都標注了日期、金額、收款賬戶。
林述他爸盯著那些材料,沒說話。
林述他們的律師臨時改口:“那些是家庭共同財產。”
周律師靠向椅背,笑了:“房產證上沒有我當事人的名字,但要她承擔'共同債務'?法官,這邏輯您覺得合理嗎?”
法官敲了敲桌子:“請對方提供'當事人自願放棄產權'的書麵證據。”
林述憋了半天:“這是我們家的習慣。”
“習慣不是法律。”法官合上卷宗,“調解無效,三周後正式開庭,雙方補充證據。”
走出法院,林述追上來,抓住我的胳膊:“你真要鬧這麼僵?”
我甩開他。他的指甲劃過我手臂,留下三道紅痕。
“鬆手。”周律師擋在我前麵。
林述盯著我,眼睛紅了:“你變了。”
“是你們從來沒把我當人。”我轉身就走,高跟鞋踩在台階上,哢噠,哢噠。
身後傳來林述他媽的哭聲,尖銳,刺耳。
我沒回頭。
4
林述找到第一套房的中介。我知道,因為那個中介給我打了電話。
“林太太......哦不,林女士,有人讓我出證明,說您當年自願不署名。”中介的聲音很為難,“但我翻了記錄,2011年的購房合同,隻有林述一個人簽字,您的名字壓根沒出現過。”
“謝謝。”我掛了電話,把通話記錄截圖發給周律師。
周律師回複很快:“他們在自證其罪。”
林述他媽去了銀行。櫃員是我以前的同事,下班後給我發微信:“有個阿姨來查'家庭聯名還貸證明',係統顯示還貸賬戶是林述的個人賬戶,你的轉賬記錄全是'個人對個人彙款'。她坐在大廳裏哭了半小時。”
我盯著那條消息,想起十二年前,林述他媽說:“錢轉到兒子卡裏,一家人還分什麼彼此。”
現在係統告訴她:分得清清楚楚。
開庭前一周,林述他爸找了三個親戚來作證。周律師拿到證人名單,笑了:“你大伯、你二姨、你表舅,都說'當年家庭會議上,你同意房子給林述'。”
“我沒參加過什麼家庭會議。”
“我知道。”周律師翻出一份材料,“十二年間,你從未在任何場合承認放棄產權。我調取了你們的聊天記錄、朋友圈、甚至物業登記信息,你一次都沒說過'房子是林家的'。”
他把材料推過來:“相反,你每次報修、繳物業費,簽的都是你自己的名字。”
我看著那些物業單據,每一張都是我的字跡。第二套房的馬桶壞了,我報修;第四套房漏水,我找物業;第五套房換門禁卡,我去辦理。
林家人住在裏麵,但維護的是我。
林述那晚給我發消息:“我們能好好談談嗎?”
我沒回。
半小時後,我更新了朋友圈:新租的單身公寓照片,配文“新生活”。
照片裏,窗外是城市夜景,窗台上放著一盆綠蘿。評論區我媽點了個讚。
林述把我刪了。
第二天,周律師轉發了一條消息:“對方律師說,林述想偽造一份'贈與協議',被我警告了。”
“警告什麼?”
“提交偽證是刑事犯罪。”周律師發來一個笑臉,“他們慌了。”
我靠在沙發上,手機屏幕的光映在天花板上。十二年,我以為忍讓能換來尊重,現在才明白,忍讓隻會讓人覺得你好欺負。
林述他媽又給我打電話,我接了。
“你到底想怎樣?”她的聲音沙啞。
“法院判什麼,我要什麼。”
“你......”她哽住了,“你拿了房子,讓我們一家人住哪?”
“十二年前,你們有問過我嗎?”我掛了電話,順手把她也拉黑了。
手機清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