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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2.

我開織坊二十年,跟各路商人打交道,什麼人沒見過?那一撇的意思是:輕了。

本來我還想著,兒子既然這麼死心塌地,這女人身上大概有我沒看到的優點。

現在我不想聊了。

我端起茶盞,準備送客。

柳氏卻先開了口:

“沈夫人,既然文昭和我要成親了,以後就是一家人。有些話,我不妨直說。”

她坐得端端正正,語氣恭敬,但眼睛裏一點恭敬的意思都沒有。

“文昭說,他會把我的孩子當親生的養。這話好聽,可做不得數。所以為了讓我安心,他已經......喝了絕嗣湯。”

茶盞在我手裏晃了一下,茶水濺出來,燙在手背上,我沒覺得疼。

我看向文昭。·

他的眼神躲閃了一下,隨即挺直腰板:

“娘,安安還小,膽子弱,睡覺都怕黑。夢婷擔心他受委屈,我......我就去喝了。”

柳氏在一旁補了一句:

“夫人放心,這隻是一時的。等我確定你們家是真心待我兒子好,我會讓文昭去找大夫調理的。”

一股火從胸口躥上來,燒得我渾身發抖。

什麼叫她確定?她同意?

我還沒來得及開口,文昭已經搶著表忠心:

“夢婷,我答應你的事,這輩子都不會反悔!你不同意,我這輩子絕不要自己的孩子!”

這句話像一盆冰水,把我從頭澆到腳。

我看著兒子那張年輕的臉,看著他眼睛裏隻有那個女人的倒影,忽然就什麼都不想說了。

“你們決定就好。”

我放下茶盞,聲音平得自己都覺得陌生,“我沒意見。”

文昭送柳氏回去了。

我坐在正廳裏,一動不動,像一截枯木。

丫鬟來換了三次茶,我一口沒喝。

腦子裏翻來覆去就一個念頭:

我這是養了個什麼東西?

文昭小時候多乖啊。

五歲就會背三字經,七歲能寫大字,街坊鄰裏哪個不誇?

他爹死後,我把他當眼珠子護著,織坊再忙,也要趕回來給他做飯。

他要什麼我給什麼,從沒說過一個不字。

頭一回,我當了惡人。

頭一回,他拿命逼我。

我贏了?我輸得底褲都不剩。

柳氏那點心思,我門清。文昭為了她絕食,她心裏有底了。

知道我這個當娘的舍不得兒子死,知道隻要拿捏住文昭,就能拿捏住我。

她想讓我出錢、出宅子、出鋪子,把她那個兒子供起來。

可她算錯了一樣。

她以為我隻有文昭一個指望,隻能忍著、讓著、乖乖聽她的。

我今年四十七。身子骨還硬朗,月事也還準時。再生一個,不是沒可能。

這個念頭冒出來的時候,我自己都嚇了一跳。

可它就像紮進肉裏的刺,越想拔越疼,越想越覺得——憑什麼不呢?

我沈三娘十六歲接手織坊,二十歲把生意做到隔壁縣,三十歲開了分號。一個寡婦,能在男人堆裏站住腳,靠的是心狠。怎麼到了兒子身上,就隻剩下心軟了?

他敢絕嗣,我就敢再生。

他敢拿命賭,我就讓他知道,這世上不是隻有他一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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