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我和那三個室友,3年前加起來都沒說幾句話。
他們瞧不上我。
在其他人眼裏,我是打架鬥毆,凶狠的小混混。
但他們很清楚,我不狠,我隻是被拿住了把柄,不得不跟著一個小頭子混社會。
在他們眼裏,我隻是垃圾。
他們三個人都有個好爹,扔了我的被褥,讓我從宿舍滾出去。
我忍無可忍,一巴掌扇了上去。
結果被他們找人打斷了腿,我的女朋友也被最有錢的平高磊搶走。
打那起,他們在宿舍的時候,我就連回去的資格都沒有。
隻能像個陰溝裏的老鼠一樣,趁他們不在的時候拿取東西......
“李隊,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我昨晚回去拿身份證的時候,隻在宿舍待了幾分鐘吧?”
“那幾分鐘裏,宿舍隻有我一個人,請問我怎麼殺人?”
“要拿我頂罪的話,李隊直接教我怎麼說,我認了就是,不勞煩你們再審了。”
“就是中午的盒飯,多加個雞腿沒問題吧?”
麵對我的譏諷,小王拍桌起身,李隊將他攔下。
然後看著我歎息一聲:“張明遠,我們逮捕你,和你的前科沒有任何關係,我們對你沒有偏見。”
我笑得更大聲了。
“是嗎?”
“那為什麼三個好學生昨晚死了,我今早就被控製住。”
“我被平高磊的人打斷腿,你們一年了都沒有給我交代?!”
李隊沉穩的目光終於有了波動,沉默地敲擊桌子。
小王替李隊解釋道:“沒有證據表明,傷害你的人是平高磊雇傭的。”
“還有張明遠,你不要把自己搞成一幅受害者的模樣,我們公事公辦,沒有對不起你。”
“同樣都是大專生,為什麼別人在努力專升本,你卻自甘墮落被人厭惡?”
“平高磊不過是找人收拾了你一頓,你卻為了報複要了全宿舍人的命?”
話落。
審訊室陷入一片死寂的沉默。
我毫無情緒的目光直直盯著小王。
他憤怒、審視的眼神在十幾秒的對視之後,變得心虛,閃躲,摸著鼻子坐了下來。
他想挑動我的情緒,然後在我失控時詐出我的口供。
他失敗了。
這讓我意識到,他們或許有證據指向我,但根本無法定罪。
否則沒必要用這種手段。
“所以隻是我有殺人動機,你們就把我列為了嫌疑人嗎?”
“警察同誌,你也說了,平高磊不過是收拾了我一頓而已,我要是為了這點事殺人,我得殺多少人啊?”
“我自甘墮落之後,不知道被捅了多少刀!我根本報複不完啊!”
小王還要再說些什麼,忽然被李隊製止,帶了出去。
幾分鐘後,一份快餐送到了我麵前。
我吃得狼吞虎咽。
真好啊,每次來這兒都能吃飽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