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驛站收到個寄給我的包裹,拆開裏麵是47萬現金。
當天晚上,手機收到短信:“包裹勿拆,否則後果自負!”
我直接把47萬存進銀行,辦了個三年定期,然後回快遞站繼續掃碼。
轉天律師、警察、還有我房東,將驛站擠得滿滿當當。
我頭都沒抬就說:"前麵還有六個件沒取,等我忙完。"
直到便衣警察把一張快遞單拍在桌子上,我才震驚地抬起頭。
........
四十七萬。
我蹲在驛站裏間的地上,盯著那箱錢,數了三遍。
紅票子,一捆一捆碼得整整齊齊,每捆都裹著銀行的封條,上麵蓋著章。
不是假錢,我幹快遞六年,手感練出來了,紙張的厚度、油墨的味道,都對。
四十七萬整。
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我沒站起來,也沒喊人。
先把箱子翻過來,看底部。
硬紙板,普通的快遞紙箱,沒有任何特殊標記。
膠帶纏了三圈,是那種透明寬膠帶,菜鳥驛站標配。
再看快遞單。
收件人:陳默。
地址:城西明德路27號菜鳥驛站。
手機號是我的,一個數字都沒錯。
寄件人那欄——"張遠洲",
地址寫的是一個我沒聽過的地方,電話號碼隻有十位數,少一位。
我掏出手機撥了一下。
"您撥打的號碼是空號。"
我盯著那個名字看了十幾秒。
張遠洲?不認識。
翻遍腦子裏所有認識的人,沒有一個姓張的跟我有過來往。
箱子裏除了錢,什麼都沒有。
沒有信,沒有紙條,沒有任何說明。
就是四十七捆錢,一萬一捆,像磚頭一樣整整齊齊碼在箱子裏。
我把箱子合上,搬到貨架最底層,用六七個大件壓住。
然後回到前台繼續掃碼。
手穩得很。
不是我膽子大,是我這輩子窮慣了,
突然見著這麼多錢,腦子裏第一反應不是興奮,而是害怕。
但害怕歸害怕,錢是寄給我的,快遞單上白紙黑字,收件人陳默,
這包裹在法律上就是我的。
裏麵裝的是金條還是磚頭,那是寄件人的事。
下午兩點,趁沒人取件,我騎電動車去了銀行。
櫃員小姑娘看見我把一書包現金倒在櫃台上,眼珠子差點掉出來。
"先生,這是......"
"存定期,三年。"
"您稍等,這個金額需要......"
"該填什麼表我填,該出示什麼證件我出示,你走流程就行。"
四十七萬,全部存成三年定期。
存完出來,我把存款憑證疊好,塞進貼身內衣口袋,騎車回驛站。
晚上八點半,我正在盤當天的進出件數量,手機震了。
陌生號碼,短信:
【包裹寄錯了,裏麵的東西不屬於你。三天之內原樣退回,否則後果自負。】
我看了一眼,沒回,繼續盤庫。
兩分鐘後,第二條:
【別不識抬舉。】
又過了五分鐘,電話直接打進來了。
我接起來。
那頭是個男人的聲音,不急不慢,帶著點南方口音:
"陳先生,包裹收到了吧?"
"你誰?"
"誰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個箱子裏的東西不是給你的,麻煩你原封不動退回來。"
"快遞單上收件人寫的是我。"
"那是搞錯了。"
"搞錯了你找快遞公司,找我沒用。"
那頭沉默了兩秒。
"陳先生,我勸你別把事情搞複雜。那筆錢你留不住,也花不了。"
"我已經存銀行了,定期,"
我說,
"你要是覺得錢是你的,報警,走法律程序。我配合。"
那頭又沉默了。
這次沉默的時間更長。
最後那個男人輕輕笑了一聲:
"行。你等著。"
掛了。
我放下手機,發現手心全是汗。
但我沒後悔。
四十七萬存在銀行裏,凍結也好,查封也好,那是法院的事。
但凡走法律程序,這錢誰也別想悄無聲息地拿走。
可如果我退回去了,這筆錢從哪來、到哪去,就再也沒人說得清了。
我關了驛站的燈,拉下卷簾門。
回出租屋的路上,電動車騎到路口,我下意識往後看了一眼。
路燈底下,停著一輛黑色的轎車。
車燈滅著,但駕駛座上有個紅點在明滅,有人在抽煙。
我收回目光,加速騎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