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後。
深秋的陽光透過法院高大的玻璃窗,灑在地板上。
我坐在原告席上,冷漠地看著對麵被告席上的那幾個人。
嶽母蘇婉清和嶽父趙遠誌穿著囚服,臉色灰敗,頭發全白了。
他們因為涉嫌包庇罪、故意殺人未遂罪以及職務侵占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季遠那條被打穿的小腿因為感染而留下了終身殘疾。他不僅沒拿到一分錢,反而因為敲詐勒索和參與非法拘禁,被判了八年。
至於那個讓人毛骨悚然的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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