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天早上六點。
我靠著靈堂的牆守了一夜,剛閉上眼,鎖芯轉動的聲響把我激醒。
門被從外麵打開了。
林昭走在最前麵,身後四個穿藍色工服的搬家工人。
他手裏甩著一串鑰匙,備用那把,林若晴給的。
"姐夫,我來幫個忙。"
他掃了一眼滿屋的白色,像在看一堆礙事的雜物。
"趁外頭沒人趕緊弄完,大家都體麵。"
說完拍了拍身後工人的背:"花圈先搬,供桌最後。動作快。"
工人彎腰要抬花圈,打頭那個愣了一下,目光掃過客廳正中間的靈堂。
他回頭看了林昭一眼。
林昭下巴一抬:"搬。"
工人低下頭,沒再猶豫。
我從地上站起來,擋在供桌前麵。
林昭沒惱。從包裏抽出一個紅本子,翻開,懟到我麵前。
房產證。業主欄:林若晴。
"姐夫,這房子是我姐的。她委托我全權處理。"
他掏出手機亮了亮屏幕,一條編輯好的報警電話。
"你不配合,我就報警。警察來了看見客廳擺著靈堂,你覺得會怎麼處理?"
我看著那個紅本子。
結婚那年,丈母娘的條件:房子寫女方名字,否則不嫁。
我爸媽把全部積蓄湊了二十三萬付首付。
求了三次,想寫我的名字。最後讓了。
我爸說:"一家人,寫誰都一樣。"
如今這三個字,成了他們趕我走的刀。
裏屋的門開了。
我媽被動靜吵醒,走出來的時候,走廊上的挽聯已經被扯下來丟了一地。
她沒出聲。
彎下腰,把挽聯一條一條從地上撿起來,抖幹淨灰,疊整齊。
一個工人搬花圈的時候手一歪,撞到供桌。
遺像往前栽。
"啪。"
相框玻璃從正中間裂開。
我媽撲過去,蹲在地上一片一片撿碎玻璃。
手指割破了,血珠子往外冒,她沒停。
"搬吧。"
她頭都沒抬。
"你爸不計較這些。"
林昭站在玄關打電話,外放開著。
那頭是林若晴:"弄好了沒?"
"快了,嬸子挺配合的。"
他掛了電話,看一眼手表。
"半小時,搬不完我打電話了。"
我看著我媽蹲在地上的背影。
她六十二了,頭發白了大半,膝蓋有骨刺,蹲久了站不起來。
四個指甲掐進我掌心裏,掐出四道月牙白。
明天出了殯,就不用再忍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