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天。
林昭把地方定在一家西餐廳包間。
包間裏開著暖黃的燈,桌上擺著兩杯紅酒。
林若晴坐在靠窗的位置,妝容精致,指甲剛做過,淡粉色的甲麵在燈光下泛著光。
她把一份保證書和三份賬單在桌麵上擺整齊,一支筆放在對麵的位置。
"我讓他坐這邊,簽完正好順手遞給你。"林昭指了指律師的方向。
律師點頭,翻開見證文書等著填日期。
林若晴拿起手機自拍了一張,換了個角度又拍了一張。
"發朋友圈嗎?"林昭問。
"等簽完再發。"她抿了口紅酒,語氣輕鬆,"配文我都想好了,'有些事說開了反而更好,往後好好過日子。'"
林昭笑了一聲:"我姐這格局,他認個錯就翻篇了。"
"本來就不想把他逼太狠。"林若晴放下酒杯,"簽了保證書,這些賬就不提了,夠意思了。"
她看了一眼手機時間。
約的六點,還有兩分鐘。
"他該消停了吧?"她問。
"鬧了這麼多天,也該認清現實了。"林昭翹著腿,"再說了,他媽那條消息我今早發了,老太太肯定勸住他了。"
林若晴點了點頭,目光落在那份保證書上。
第一條:婚姻存續期間不得再提離婚。
第二條:家庭重大財務決定由女方做主。
第三條:未經女方同意,男方父母不得在婚房留宿。
第三條已經沒有意義了。
但她沒劃掉。
留著,是一種態度。
"對了,"林昭想起什麼,"那個兩萬三的借條,還要嗎?"
"要。"林若晴拿起酒杯晃了晃,"保證書是保證書,賬是賬。他簽了保證書,賬可以不催。但借條我留著。"
她看了林昭一眼:"萬一哪天他又犯渾,這就是籌碼。"
林昭豎起大拇指:"姐,格局。"
有人敲門。
林若晴下意識坐直了身子,理了理頭發。
門開了。
不是秦洲。
是服務員。
"女士,前台有人讓轉交給您的。"
服務員把一個布袋子放在桌上,退了出去。
林若晴盯著那個布袋子。
"簽好了?讓人先送進來?"她看向林昭。
"打開看看。"
林昭拽開袋口,往桌上倒。
先滾出來的是一枚戒指。
婚戒。
在桌麵上轉了兩圈,撞到酒杯底座,"叮"一聲倒了。
林若晴的笑僵了一下。
然後是一個紅本子。
結婚證。他那一本。
然後是一條領帶夾,一塊手表,一個錢包。
都是她送的。
領帶夾是第一個結婚紀念日她送的。手表是他拿下第一個大客戶那天。錢包是去年生日。
每一樣他都留著,從沒用壞過。
如今全退了回來。
最後是一張紙條。
林若晴拿起來。
上麵隻有一行字,秦洲的筆跡。
"東西都還你。剩下的事,法院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