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用口型對我說:“救救我。”
我看著她,麵無表情地搖了搖頭。
法官問我:
“證人林小草,對於被告人的量刑,你有什麼訴求?”
我握緊麥克風,聲音平靜。
“我請求法院,依法嚴懲。絕不諒解。”
我媽聽到這四個字,眼白一翻,直接在被告席上暈了過去。
我爸痛苦地閉上眼睛,眼淚砸在手銬上。
最終判決。
我爸因為涉嫌詐騙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我媽作為從犯,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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