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大全
打開小說大全APP
閱讀更多精彩小說內容
目錄
設置
客戶端

7

第七天的庭審,是最後一天。

公訴人把證據一份一份擺上來了。

“第一份證據。行李箱內提取的毛發和皮膚組織。經DNA比對,與死者沈知夏的基因型一致。”

“第二份證據。行李箱內側提取的纖維。與死者當天穿著的衣物纖維一致。”

林建明的律師站起來:“法官大人,這些證據隻能證明死者被裝在行李箱裏,不能證明是我的當事人所為。”

公訴人沒有急。他又拿出一份文件。

“第三份證據。死者指甲縫中提取的皮膚組織。經D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

© 小說大全, ALL RIGHT RESERVED

DIANZHONG TECHNOLOGY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