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原本不打算公開家事。
直到他看見評論區裏,有人罵我連父母的養育之恩都不認。
他注冊了一個賬號,隻發布了三樣東西。
第一份,是外婆保存的彙款記錄。
過去十六年,父母隻往外婆賬戶裏轉過兩次錢,一共三千元。
備注都寫著“過節”。
同一時期,外婆為我支付的學費和生活費,遠遠超過這個數字。
第二份,是我十三歲住院的繳費單,以及父母當天給程嘉佑購買平板的發票。
第三份,是外婆臨終前那段十三秒的通話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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