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後,離婚判決生效。
林晚棠拒絕簽字,沒有任何意義。
她提出將全部個人財產贈予我,希望換取一次見麵。
我沒有接受。
屬於我的股份、專利和保險賠償,已經通過法律程序追回。
她的東西,我一分都不要。
顧星野最終由我撫養。
他接受了很長時間的心理治療。
最開始,他每天晚上都會做噩夢。
一會兒夢見我放火,一會兒夢見林晚棠被警察帶走。
他不敢叫我爸爸。
也不敢提媽媽。
我告訴他,想叫什麼都可以。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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