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日之後,蘇晏清消停了一周。
張律師告訴我,她谘詢了當地的撫養權律師。
對方看完全部材料,給出的唯一建議是:
“證明對方,不適合撫養。”
她沉默了很久,搖了搖頭。
“不了。”
“樂樂已經被當成過一次籌碼了。”
“不能再有第二次。”
她不死心,堵到樂樂學校門口,想單獨帶孩子去吃頓飯。
樂樂背著書包,站在校門口,仰頭看她。
“媽媽,你要是想我了,可以給我發消息。”
“我回得慢。”
“我要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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