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的日子,來得比想象中快。
林曉的案子先判了。
誹謗、作偽證、妨害維權,證據確鑿。
法官判刑的時候,她站在被告席上,哭得站不穩。
“方媛!我們十幾年的情分,你就這麼對我?”
我沒有回頭。
判下來,她留了案底。
她那個圈子,最看重的就是名聲。
裁決書一下來,行業把她除名了。
沒有一家公司願意再用她。
她給我發過一條消息,很長。
我看了開頭,就刪了。
後來聽人說,她搬去了外地。
走之前,她在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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