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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事情到這裏,最難熬的部分已經過去。
事實證明,我還是低估了宋苒。
兩天後。
一篇帖子突然在本地職場論壇裏傳播開。
標題是:
《同事嫉妒我買奢侈品,把私人矛盾鬧到警察局,我差點被她毀了。》
發帖人沒有寫真實姓名。
卻把事情描述得極其具體。
“某設計行業。”
“女同事三十歲左右。”
“平時性格孤僻。”
“看到我經常買數碼產品以後突然情緒異常。”
“主動幫我收了幾個月快遞,現在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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