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友楊明帶回一隻灰白色的狼幼崽,還騙我們說這是一隻小狗。
我告訴他,工廠宿舍不讓養寵物,而且誰知道野生動物身上有沒有寄生蟲跟病毒,勸他把“狗”送走。
誰知這小東西能聽懂人話,而且從此記恨上了我。
從那天起,每天早上醒來,我眼前都是一片被用過的衛生巾,鞋裏總是濕乎乎的一股子尿騷味。
直到那天我弟弟來工廠找我,那畜生趁我去車間的工夫,把他腳趾咬斷了一根。
我氣得抄起扳手就要打死它。
楊明死死抱住我的腰,讓那畜生趁機逃了。
五年後,我高升去了市裏的總廠。
高興地回村裏,想要把這個好消息告訴家裏人。
不料推開院門的瞬間,一股腥臭撲麵而來。
院子裏,十幾雙泛著幽光的眼睛盯著我。
領頭的正是那隻已經長大的狼崽子。
我爸媽和弟弟已經被這群畜生分食,四肢血淋淋散落一地。
我還沒反應過來,就被頭狼撲倒在地,成了他們的盤中餐。
再睜眼時,我又回到了工友抱著狼崽回宿舍的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