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三個月,婆婆特地從老家來照顧。
為此我訂了她最愛吃的私房菜。
席間,婆婆突然歎氣:
「晚寧,媽老了,你這房子離醫院近,就過戶給我養老吧。」
我愣住,委婉拒絕:
「媽,這房子是我婚前買的,您要養老,我跟嘉文可以給您在附近再租一套。」
婆婆當場摔了筷子,眼眶通紅:
「你就是容不下我!兒子,你看看她!」
老公立刻拉住我:
「老婆,你就當可憐可憐我媽,她一個人把我拉扯大不容易,這房子就給了媽吧!」
我瞪著這個愛了三年的男人,滿心荒唐。
為了他媽所謂的養老。
竟要我讓出自己唯一的安身之所?
再說了,婆婆真的是給自己養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