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地獄判官的判筆被小鬼偷去了人間。
不曾想遇到了消失幾百年愛人的轉世。
她現在是個捉鬼道士,重逢後她依舊認出了我,我們貪歡了三天三夜。
趁我睡著,顧漫漫用符咒引來天雷將我的真身劈出了裂縫,修為損耗了八成。
她看著我痛苦萬分,笑容卻越發癲狂。
“妖孽,你把我們一家五十口的魂魄藏哪裏去了,為何幾百年不見她們轉世為人!”
“若是不肯說,我便要你生不如死!”
她用符咒鎮壓住我,整整困了一年。
這一年裏她割下我的肉,接我的血喂養她體弱的丈夫。
顧漫漫給我戴上狗鏈,要我在太陽落山前學狗叫,吃她們夫妻的剩飯。
甚至在她丈夫大出血時,用我全身的血去換。
每當我以為自己就要魂飛魄散時,她又會用符咒來替我續命,深夜來到我床頭低聲哭泣。
“前世的記憶我沒有忘記,我對你有時恨大過愛,有時愛大過恨,你為什麼不讓我的親人投胎轉世,你為什麼要折磨我。”
我漸漸感覺到剩下的兩成修為像洪水一樣流瀉出去。
顧漫漫不是疑惑我為什麼要困住她們陳家五十口魂魄嗎。
很快她就知道了。
因為我這隻判筆來到人間沒了修為又被陽氣侵蝕,若不及時回到判官身邊,必死無疑。
算一算我的死期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