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離婚,就穿書!
宋徽音發現自己穿成了短劇中人人喊打的惡毒女配,存在的價值,就是對照女主的優秀,讓男主吃醋,吃醋,吃醋!
女配暗戀男主,愛而不得,作天作地,最後被男女主共同整治,身敗名裂,前途盡毀。
最後還淪為女主頭號舔狗的玩物。
穿書沒多久,認出了前夫。啥?他就是原書女主的頭號舔狗!
離異夫婦暗戳戳對暗號:“老板,點單!”
“原來你穿劇後最想念的人不是我,是飯了麼騎手?”
嫌棄相認,開始走劇情......
宋徽音:不是,明明他倆才是男女主,為什麼純得像白紙,反倒是我倆要承擔全文所有的虐戀劇情?
謝之珩(暗爽):對!不像話,毫無邏輯可言!
謝之珩:那......演不演?!!!
宋徽音咬牙切齒,狗都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