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地府判官,為報恩救顧懷玉三次。
可隻有和女子有肌膚相親,才能將她的死氣渡在我身上。
每煉化一次死氣都需要消耗我三分之一的法力。
最後一次,顧懷玉昏迷雙腿殘疾,我散盡修為才將她救活。
老顧總得知我們有了夫妻之實,並且顧懷玉已經懷孕,直接讓我和顧懷玉結婚。
顧懷玉沒有拒絕,我以為她也是喜歡我的。
可在生了孩子後,她渾身是血,將孩子砸死在我麵前:
“蘇觀瀾,你的孽種我不會留下!”
“明明救活我的是顧逾白,就因為你冒領功勞,害得顧逾白被趕出家門。”
我這才知道,顧逾白是顧懷玉沒有血緣關係的養兄,並且早就苟且在一起了。
這次顧懷玉自願吃藥變成殘疾,就是為了把顧逾白和她的不齒的關係放在明麵上,讓顧家人接受顧逾白從兒子變成女婿。
顧懷玉讓人把我綁起來,一次次淩辱,直到我徹底斷氣。
死後我才知道,我報恩認錯了人。
我燃燒最後一點精血,時光回溯。
我回到最後一次救顧懷玉那天。
我立刻收起小刀,遮住袖口,衝顧家人搖頭:
“顧懷玉病入膏肓,我也無能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