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李建國突發心梗,倒在即將拆遷的老房子裏,手術費要五十萬。
我瘋了似的給我丈夫陳誌強打電話。
他是我們社區拆遷款唯一的托管人,市裏有名的明星街道辦主任。
“誌強,爸在搶救,快從補償款裏預支五十萬!”
“支不了,李念。大額支出需要全體待遷戶簽字同意。”
“再不做手術我爸就沒命了!”
“那我也不能以權謀私,我是人民的公仆,必須以身作則。”
一小時後,我爸死在了重症監護室。
這時我的手機“叮”地一聲,“陽光鄰裏”APP接連彈出兩條消息:
【動賬通知:您的家庭補償基金支出叁佰萬圓整,操作人:陳誌強,收款人:高霞,用途:全款購買“翰林學府”學區房。】
【警告:因家庭財產清零,您已被自動移出“模範家庭”評比名單,社區福利積分清零。】
高霞,那個一直靠我爸接濟,帶著五歲兒子的單親媽媽。
我瞬間明白了!這就是他所謂的“以身作則”,這就是他的“公仆”本色!
陳誌強,你用權力搶我爸的救命錢養小三。
我就讓你失去權力,和你所擁有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