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世我與妻子離婚,法院將剛出生的女兒判給了我。
兒子則是跟著前妻居住。
後來,女兒考上了清北大學,被我教育得謙遜有禮。
出成績那天,各大媒體爭先采訪我的教育心得。
而兒子卻在初中輟學跟小太妹私奔,更是不滿十六周歲就讓別人懷了孩子,被當成青少年的反麵教材,三十歲還在啃老,一事無成。
前妻望子成鳳的幻想破碎,丟盡了臉麵。
女兒升學宴那天她來找我理論,非說我把壞的基因留給兒子才致使他不能成才。
爭執間,她一刀捅在我的胸口而後跳樓自殺。
再睜眼,我又回到了法庭宣判子女撫養權那天。
這次,前妻搶在我之前開口請求法官把女兒的撫養權判給她。
我一下就看出,她也重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