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組織周末團建,我有事去不了,但還是照交了2000塊團建費,算是支持團隊活動。
隔天,領導在部門群裏艾特我,甩出一張收款碼。
“把這筆5632元賠償費轉給我。”
“因為你缺席團建,李部長喝多了沒人照顧,弄壞了民宿家具,所以賠償費得由你承擔。”
我不理解,直接回了一句,
“關我什麼事?要賠你們自己賠。”
結果全部門炸了鍋,同事們罵我不要臉,推卸責任。
周燕更是指著我鼻子吼:“沒團隊精神的貨色,遲早被開除!”
隻有跟我平時關係還不錯的趙姐好心勸我,
“小蘇,你還是聽他們的吧,萬一他們捅到上麵領導那去就難辦了。”
我卻忍不住偷笑起來。
“其實,我巴不得他們能捅到董事長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