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養子,我背著養父母爬上姐姐床的第五年。
紀家的真少爺找回來了。
最荒誕的真相被揭開。
當年拐走弟弟的人,竟然是我的親生母親。
一夜間,我成了原罪。
紀瀾恨透了我,說我是偷走紀家幸福的賊。
就連我們曆盡艱辛終被父母認可的愛情,也都被她全盤否定。
我試著挽回,可卻在紀宇生日那天。
被車撞死了。
劇痛裏,我用最後力氣撥通了紀瀾的電話。
可背景音裏,是紀宇開心的笑,而她聲音冷的像冰:
“車禍?那你就去死啊!”
“你不是一直問我今年的生日願望?那我告訴你,我、希、望、你、去、死!”
眼前血肉模糊的最後。
我似乎看見她煩躁地丟掉手機,對滿屋歡聲笑語說:“別管他,演戲上癮。”
可他不知道,電話這頭。
我的血正順著馬路牙子,流進肮臟的下水道。
閻王不收我,說我執念太深,特許我十日陽壽,回去斷盡孽緣,方可再入輪回。
我笑了。
紀瀾,如你所願。
但這十天,我要你親眼看著,什麼叫真正的永失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