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缺是一路要飯要到京城的。
他蜷在破廟裏,像條餓得發昏的野狗,是我一口粥一口糧省下來,喂活了他。
我用攢下繡帕子的銅板送他進了考場,他答應我,高中後必來娶我。
在我滿心歡喜等他時,他卻將我的妹妹迎娶進門。
七年後,我在京城最熱鬧的酒樓裏看見了他。
他一身錦袍挽著秦月,而我正帶著孩子,在二樓聽曲。
我還沒開口,他身邊的小廝已橫眉豎目地指著我:
“哪家的婦人?懂不懂規矩?敢直勾勾盯著我家郎君看!”
“我家郎君是清河崔氏的子弟,豈是你這等粗婦能肖想的?”
我看著他錦衣玉覆,眉目倨傲的模樣,忽然笑了。
什麼時候,一條我喂活的狗也敢對我齜牙了?
沈缺冷嗤一聲,目光從我素淨的衣裙上掃過,滿是嫌惡。
“秦瀟,當年的事,算我對不住你。”
“但你也別自輕自賤,生下這等來曆不明的孽種,如今我給你個台階。”
他頓了頓,像在是在施舍一條狗:“允你入府,為賤妾。”
我怔了一下,隨即笑出了聲。
他大概還不知道,我早已是當朝太子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