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尖抵上霍錚心口的瞬間,我的手穩得不像話。
他睡得正沉,那張曾讓我癡狂的俊臉在月光下如同神祇,可我隻想把他送進地獄。
九十九次了,我逃了九十九次,被他抓回來九十九次。
每一次,他都用那種溫柔的,令人作嘔的語氣在我耳邊說:
“南初,別白費力氣了,你永遠也飛不出我的掌心。”
兒子在醫院等著救命,他卻能為了陪許苒看一場無聊的音樂會,拒接我的求救電話。
我看著霍錚,輕聲呢喃:“霍錚,既然活著離不開,那我們就一起下地獄吧!
“殺了你,我寧願槍斃,也好過在這人間煉獄裏,做你籠中的金絲雀!”
我閉上眼,用盡全身力氣,將手中的尖刀狠狠刺下!
溫熱的液體,瞬間濺滿我的臉。
我握著刀坐在血泊裏,看著從霍錚身體裏流出來的血浸透床單。
良久,我摸過床頭的手機,聲音異樣平靜:
“喂,110嗎?”
“我殺人了,地址是湖心灣別墅區A-01棟,我叫薑南初,我殺了我的丈夫,霍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