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最近酷愛臘 肉,連續醃了半個月。
我做菜的花樣耗盡,於是逛論壇尋找靈感。
卻刷到了奇怪的帖子:
【殺了人做成臘 肉吃掉,會被丈夫發現嗎?】
看到發帖日期正是半個月前,老婆開始醃臘 肉的第一天。
我先是一驚,又立馬覺得自己想得太多。
老婆手無縛雞之力,連蟲子都不敢碾死,怎麼可能殺人?
但還是處於好奇心點進帖子。
【殺過人的都知道,臘 肉隻要醃的夠鹹,就吃不出來人味。】
【你醃過?教唆殺人可是犯法的。】
五花八門的評論區裏,有一條讓我毛骨悚然:
【想要成功和正妻交換命格,光把她殺死做成臘 肉讓男人吃下還不夠。】
【必須讓男人連續七天,在午夜零點使用你的貼身物品沾染氣息。】
什麼怪力亂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