奮鬥五年,我經營的公司終於上市,當天我滿懷憧憬的向相戀八年的女友求婚,可女友向我提出了分手。
她當著眾人,將我精心設計的戒指扔進下水道,並將捧花送給了緩步趕來的司機。
兩人互相依偎,看向彼此的眼神裏滿是幸福。
我震愕的愣在原地,滿心不解。
「肆年,你太功利了,滿腦子都是錢,連讓你陪我都是奢侈。」
「可他不一樣,他會關心我冷不冷,餓不餓,會在天冷的時候提醒我加衣,在我生病想吃辣的時候,他會在淩晨三點帶我去吃我愛吃的關東煮。」
「在他身上我才能感受到幸福和愛情。」
我被氣笑了,但想到她這些年錦衣玉食,而且是自己對她的疏於照顧,才會讓她意識不到錢的重要性,於是我耐心告訴她,司機做這些也隻是拿錢辦事。
可女友卻充耳不聞,堅持分手。
我無奈,最後為感謝她這些年的陪伴,給她一筆分手費。
女友卻覺得我是在拿錢侮辱他們,甩我一巴掌後,用力的將卡掰斷扔到我的臉上。
「愛是沒辦法用錢衡量的,我不會讓你玷汙我們的愛情。」
我們不歡而散。
三年後,我故地重遊,看到女友戴著圍裙在路邊擺攤。
看到我,她瞬間紅了眼。